本报合肥讯 “今后有党组织工作经费了,项目上的活动更加丰富,工作也更好开展了。”1月2日,在建筑公司党群微信群里,各单位党组织书记你一言我一语,围绕公司党委刚刚出台的党组织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热烈讨论。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党组织工作经费管理,该公司党委根据《中铁四局集团党组织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印发了《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公司党组织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以“六大原则”管好用好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总额控制原则。该公司党委将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到企业管理费用,按照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进行控制使用。组织申报原则。在每年年初由机关党委部门、纪委、机关党总支和各基层单位党组织,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和各基层单位的工期、人员、重要性以及上年度党建活动开展情况等信息,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计划,纳入到年度预算管理。规范使用原则。公司党委规定,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于企业党的建设,在规定使用范围内使用,同时,鉴于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在经费管理上的差异,坚持“留存党费为主,工作经费为辅”的原则,同步使用。厉行节约原则。在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中,必须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适当倾斜原则。党组织工作经费应在机关和生产一线单位进行合理安排,要向生产一线适当倾斜,重视关心关爱基层,保证基层党组织活动需要。监督检查原则。公司党委要求相关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对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进行备案和登记,建立健全使用台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纪检监察、财务、审计部门定期开展监督监察,各级党组织还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基层党组织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组织宣传服务职工群众、促进生产经营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建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具有20多年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经验的侯伫良在微信群里说道。
(张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