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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统一刊号:CN34-0038
2020年09月3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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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党日活动须做到“四化”

    ■今日论语       ○徐素玮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笔者认为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要坚持“四化”。

    一是常态化。主题党日活动要注重在增强凝聚力上下功夫,强化支部主题党日的政治功能和思想教育功能。每次活动开展前,召开支委会提前策划安排党日活动内容,制定活动方案。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拓展参加党日活动的人员范围,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员领导干部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

    二是差异化。党支部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干部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开展扶贫帮困等多元化服务实践,激发党员的身份意识,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实践”等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对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三是创新化。党支部可组织开展讲“微党课”、过“政治生日”、到重点项目建设现场参观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用好“互联网+”手段,抓好“手机党校”“学习强国”平台的运用,通过“线上分享、线下学习”增强基层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将主题党日与创建党建品牌、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发挥优秀党员、先进个人在参与主题党日活动中的引领作用,以实际行动示范带动其他党员积极参与。

    四是长效化。要切实强化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党日活动的策划组织、检查督促、考核推动。要牢固树立“支部搭台、党员唱戏”意识,充分发挥每位党员的主观能动性,使每位党员都成为党日活动的实践者、受益者和推动者,变“要我参加”党日活动为“我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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