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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统一刊号:CN34-0038
2019年02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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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机关有了 “共享书屋”

    本报合肥讯 1月15日午饭时间,四公司宣传部员工刘创辉站在食堂门口,不去排队吃饭,反而向进入食堂的员工挨个发放“传单”——公司机关“共享书屋”借阅规则。

    宣传部的“共享书屋”于1月15日正式开放,设立在宣传部办公室。书籍按照历史类、文学类、传播学类等分类依次摆放整齐,书桌上还摆放了两盆绿萝作为点缀,形成一个小而美的阅读角落。借阅人需要把自己的书籍放到书屋里与其它借阅人共享,才能拥有借阅资格。分享几本书,就能最多一次性借阅几本书。借走图书时,借阅人需自行在图书借阅台账上进行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将图书归还。

    除了借阅书籍,借阅人还可以在书桌放置的彩色贴纸上写下对“共享书屋”的建议和意见,推荐自己喜爱的书籍,分享读书心得,并把贴纸贴在墙上,与他人共享自己的心得见解。

    成立仅仅一天,“共享书屋”就筹集到来自四公司宣传部、团委、工会、党委办公室等部门员工的图书32本,借阅人数5人。据四公司宣传部长陈子华介绍,“共享经济”是近年最受瞩目的经济模式之一,除了住宿、出行外,各个城市的“共享书屋”也不断涌现。宣传部设立“共享书屋”,一方面是为了宣传部员工增加阅读量,提高专业水平,一方面也是为了能在公司内营造一个乐于阅读的环境,传播知识,共享信息。

    (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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