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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统一刊号:CN34-0038
2021年07月2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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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安全事故重在预防

    近年来,重大火灾、桩机倒塌、透水事故、边坡坍塌、车辆侧翻、燃气爆炸等安全事故屡禁不止,血的教训触目惊心。人们似乎总是在事故发生之后,才于震惊和懊悔中匆匆“复习”过往的教训,却总是将提前的“预习”彻底忘在脑后。

    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出现问题,应该反思,也必须反思。通过反思,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从而改进我们的工作。但是,如果平时不能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精准分析研判重点风险隐患,最大限度把风险隐患考虑得更充分、把治理措施想得更周全,有的放矢强化防控措施,在隐患防控上不抓要领、不抓关键、不抓薄弱环节,当发生事故后再排查、再整改、再反思,这种思维方式和做法本身就值得反思。

    “每一起严重的安全事故背后都会有29个事故征兆,每个征兆背后又有300个事故苗头,每个苗头背后还有1000个事故隐患。”著名的“海恩法则”告诉我们,对事故征兆、苗头、隐患的忽略是导致事故的根源,这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只重视对事故的总结,却忽视对事故征兆和苗头排查,那些未被发现的征兆与苗头,就可能导致下一次事故的发生。长此以往,安全事故就像水里按葫芦一样七上八下,呈现出“连锁反应”。

    安全事故发生后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当然是必要的。要注意的是,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应突出重点领域,压实责任,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狠抓问题,并将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只有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才能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与此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性日常工作,必须形成常态化,常抓不懈,而不应该仅限于事故发生之后。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重在预防,才能遏制安全事故,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左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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