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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统一刊号:CN34-0038
2018年04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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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清单”为镜让遵纪守法成自觉

    ■今日论语                     

    近日,《工人日报》一篇关于“党员干部网上抄袭十九大学习体会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新闻在党员中热议。如何让这些以往认为不是“问题”的问题,能够在党员中得到重视,不去触碰党规党纪法律的红线,让每位党员能够清晰明白新《党章》、《条例》、《准则》和新的法律法规带来的新变化新要求。笔者认为,去年底,由局纪委监察部编发的《中铁四局纪律监督正负面清单》,能够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该“清单”结合企业实际,列举了正反两方面“清单”,个人感觉,“正负面清单”让系统的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更简洁、更易懂,也更具可操作性。

    “正面清单”,让党员明确哪些属于纪律法律及制度要求,需要积极倡导,明确自己“做什么”“怎么做”;“负面清单”,让党员明确哪些属于“雷池禁区”,应该坚决制止,让党员能够对照不好的问题查找自身原因,知道“不要做什么”“什么不能做”。

    “正面清单”体现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负面清单”罗列了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如“不搞团团伙伙、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那些容易忽视,看似小问题小细节,却影响党的形象的一些不良作风习气和行为。

    “正负面清单”犹如一面镜子,能够让党员清晰看清自己的问题,规范自己的行为。清单列得具体,态度明确,每名党员只要按照“清单”上做,就能够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不违纪、不违法、不出格。                       (左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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